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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2003

    • 发布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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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目的         检查探测器主要部件性能。 6.2.2 要求         探测器的主要部件性能应符合5.2条要求。 6.2.3 方法 6.2.3.1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情况。 6.2.3.2 检查并记录探测器各开关、按键功能标注情况。 6.2.3.3 检查并记录三防情况。 6.2.3.4 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测量并记录探测器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然后使探测器供电电压降至85%额定电压,观察并记录探测器声报警情况。 6.2.3.5 检查探测器的外壳,并测量难燃材料外壳的氧指数。
    关键词: 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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