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耐压性能。
6.13.2 要求
探测器的耐压性能应满足 5.1.13条要求。
6.13.3 方法
6.13.3.1 用耐压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探测器下述部位施加50Hz,1500V士10% (额定电压超过50V),或50Hz士1%,500V士10%(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持续60s士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a) 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 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
6.13.3.2 试验后,按 5.1.1条规定对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
6.13.4 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技术要求的耐压试验装置:
试验电源:电压0V~150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Hz士1%、升(降) 压速率 100V/s~500V/s。
记时:60s士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