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主要部件性能试验
5.3.1.1 目的
检查探测器主要部件的性能。
5.3.1.2方法
5.3.1.2.1 检查并记录试样指示灯、显示器的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等情况。
5.3.1.2.2 检查并记录试样熔断器的参数标注情况及其实际容量值。
5.3.1.2.3 检查并记录试样各开关和按键功能标注情况。
5.3.1.2.4 检查并记录试样接线端子标注情况。
5.3.1.2.5 检查并记录试样吸气管路标记情况。
5.3.1.2.6 使试样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测量并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然后使电源电压降至85%额定电压,观察并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情况。
5.3.1.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1规定。
5.3.2 基本性能试验
5.3.2.1 目的
检查探测器的基本性能。
5.3.2.2 方法
5.3.2.2.1 使试样在任一采样孔获取的烟参数样本达到报警时的浓度,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变化、火灾报警情况和时间间隔。
5.3.2.2.2 分别使试样吸气管路的器吸气流量大于正常吸气流量的150%和小于正常吸气流量的50%,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光信号、故障时间间隔。
5.3.2.2.3 在试样正前方lm处,分别测量火灾报警声信号和故障声信号的声压级(A计权)。
5.3.2.2.4 使试样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测量试样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时间间隔,观察并记录试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情况及计时情况。手动消除火灾报警声信号,有多路火灾报警功能的探测器的另一路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试样消音功能和再次火灾报警功能。
5.3.2.2.5 按4.3.2.3.2的要求,对试样各项故障功能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光信号、故障时间间隔和类型区分情况。手动消除故障声信号,并使另一部件发出故障信号,检查试样消音功能和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
5.3.2.2.6 使试样先处于故障状态,再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报警优先情况。
5.3.2.2.7 在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切断试样的主电源,使试样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检查并记录试样主、备电源的转换、状态的指示情况及其主电源过流保护情况。
5.3.2.2.8 将试样的备用电源放电至终止电压,再对其进行24h充电。关闭试样主电源,8h后,在使试样处于火灾报警状态30min,分别观察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5.3.2.2.9 手动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及输出接点动作情况;对于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的试样,在自检期间,使任一非自检部位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火灾报警情况。
5.3.2.2.10 观察并记录试样复位操作情况。
5.3.2.2.11 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开、关电源情况。
5.3.2.3 要求
试样的基本性能应能满足4.3.2的要求。
5.3.3 重复性试验
5.3.3.1 目的
检验单只探测器多次报警时响应阈值的一致性。
5.3.3.2 方法
5.3.3.2.1 按要求,在试样正常工作位置的任意一个采样孔上连续测量6次响应阈值。
5.3.3.2.2 6个响应阈值中的最大值用mmax表示,最小值用mmin表示。
5.3.3.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4规定。
5.3.3.4 设备
响应阈值的检验装置测量范围在0.01%obs/m~20%obs/m,测量误差小于±5%。
5.3.4 一致性试验
5.3.4.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响应阈值的一致性。
5.3.4.2 方法
5.3.4.2.1 按5.1.2和5.1.6要求,依次测量4只试样的响应阈值。
5.3.4.2.2 计算出4只试样响应阈值的平均值,用mrep表示。
5.3.4.2.3 4只试样中,最大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5.3.4.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5规定。
5.3.4.4设备
响应阈值的检验装置测量范围在0.0l%obs/m~20%obs/m,测量误差小于±5%。
5.3.5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5.3.5.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电源参数波动条件下响应阈值的稳定性。
5.3.5.2 方法
5.3.5.2.1 探测型的探测器
按制造商规定的供电参数上、下限值(如未规定,则上、下限参数分别为额定参数1l0%和85%)给试样供电,分别测量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三者中最大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5.3.5.2.2 探测报警型的探测器
调节试验装置,使试样的输入电压分别为187V(50Hz)、242V(50Hz)或按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工作电压上、下限值测量响应阈值,分别测量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三者中最大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5.3.5.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6规定。
5.3.5.4 设备
响应阈值的检验装置测量范围在0.01%obs/m~20%obs/m,测量误差小于±5%。
5.3.6 绝缘电阻试验
5.3.6.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绝缘性能。
5.3.6.2 方法
分别对试样的下述部分施加500V±50V直流电压,持续60s±5s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
a)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
b)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
5.3.6.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7规定。
5.3.6.4 试验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设备要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试验电压:直流500V±50 V(地端为金属板);
——测量范围:0MΩ~500MΩ;最小分度:0.1MΩ;记时:60s±5s。
5.3.7 泄漏电流试验
5.3.7.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抗泄漏电流能力。
5.3.7.2 方法
将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主电供电电压为试样额定电压的1.06倍,测量并记录其总泄漏电流值。
5.3.7.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8规定。
5.3.7.4 试验设备
符合GB4706.1-1998附录G中规定的测量泄漏电流的电路。
5.3.8 电源瞬变试验
5.3.8.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电源瞬变干扰的能力。
5.3.8.2 方法
5.3.8.2.1 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3.8.2.2 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2进行功能试验。
5.3.8.2.3 按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5.3.8.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9规定。
5.3.8.4 试验设备
能产生满足5.3.8.2的要求试验条件的电源装置。
5.3.9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5.3.9.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如主配电网络上,由于负载切换和保护元件的动作等)情况下的抗干扰能力。
5.3.9.2 方法
5.3.9.2.1 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主电压下滑和中断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3.9.2.2 使主电压下滑60%,持续20ms,重复进行10次;再将使主电压下滑100%,持续10ms,重复进行1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3.2进行功能试验。
5.3.9.2.3 按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5.3.9.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3.2规定。
5.3.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