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Point type heat fire detectors
GB4716-2005
本标准的第3、4、5和6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参考了EN54-5:2000《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5部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和ISO7240-5: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5部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本标准代替GB4716—199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与GB471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方法,各类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时间及其测量方法相应改变;
——对采用软件控制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提出控制软件要求;
——增加了高温(耐久)试验、恒定湿热(耐久)试验、振动(正弦)(耐久)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取消了绝缘电阻试验和耐压试验;
——增加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4716—1993 。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张德成、王艳娥、王学来、康卫东、廉钰、张雄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16—1993;
——GB 4716—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