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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05

    • 发布日期: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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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4.1 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电气强度。
    6.14.2 要求
        试样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其性能应满足5.2.2〜5.2.9的要求。
    6.14.3 方法
        试验前,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通过试验装置,以100 V /s〜500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间施加50Hz,1250V的试验电压。持续60s土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试验后,以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接通试样电源,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6.14.4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电压0〜1250V(有效值)连续可凋,频率50Hz,短路电流10A(有效值);
        b)升、降压速率:100V/s〜500V/s;
        c)计时:60s±5s。
    关键词: 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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