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对带静电人员、物体接触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6.17.2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5.2.9的要求。
6.17.3 方法
6.17.3.1 将试样按GB/T 17626.2中第7章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7.3.2 按GB/T 17626.2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及耦合板施加表5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表5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条件
6.1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T 17626.2-199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