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试验标准;
b)任何与试验方法的偏离;
c)试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d)报告编号;
e)送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生产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g)到样日期;
h)产品信息;
i)相关的抽样程序;
j)样品的总体描述(包括:密度、面密度、厚度、产品的构造);
k)状态调节;
l)试验日期;
m)测定的水当量;
n)按第8章的要求表述测试结果;
o)试验现象;
p)注明“本试验结果只与制品的试样在特定试验条件下的性能相关,不能将其作为评价该制品在实际使用中潜在火灾危险性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