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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50313-2013

    • 发布日期: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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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1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应能检索查询本规范第5.8.3条~第5.8.7条规定的信息
    5.7.2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预案管理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提供制作模板,编制辖区或跨区域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建立预案库;
        2 能根据灾害事故类型、等级等输入条件,进行比对匹配,查找相应的预案;
        3 能在一个预案的基础上做编辑修改,形成新的预案;
        4 能按预案制作归属或访问控制权限,提供预案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5 具有预案下载、打印等输出功能。
    5.7.3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辅助决策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采集录入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数据和现场环境信息;
        2 能应用灭火救援模型、专家知识、典型案例等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发展趋势和后果进行评估;
        3 能提供相应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对策;
        4 能计算现场需要的消防车辆、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灭火剂;
        5 能提供现场消防车辆、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灭火剂差额增补方案;
        6 能编制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文字、态势图、表格等要素;
        7 能标绘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及趋势、灭火救援态势、临机灾害处置方案、灭火救援作战部署等;
        8 具有灾害处置方案的推演和编辑修订功能。
      条文说明  
    5.7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
     
    5.7.1 本条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灭火救援信息查询功能要求。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应以地理信息为应用界面,实现灾害信息、消防资源信息、辅助决策信息、灭火救援行动信息、记录和统计信息等消防信息的随机查询。
    5.7.2 本条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预案管理功能要求。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预案管理功能包括预案制作、预案查询、预案编辑修改等,为消防指挥决策、实力调度提供支持。
    5.7.3 本条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的辅助决策功能要求。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应能依据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数据和现场环境信息,综合分析评估灾害发展趋势和后果,提供相应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对策、灭火救援行动战术原则、技术方法及典型方案等建议,并根据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为科学制订最佳作战方案、缩短决策时间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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