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基本建筑规划 > 正文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发布日期:2018-08-30
    • 浏览次数:1838
    4.4.1 不同负荷的下降速度
    在表1规定的最小负荷、标准负荷和最大负荷状态下,缓降器的下降速度应为0.16m/s〜1.5m/s。
    4.4.2 重复下降速度
    在标准负荷状态下,缓降器每次下降速度相对于20次重复下降速度平均值的偏差不应大于±20%,
    4.4.3 绳索浸泡后的下降速度
    缓降器绳索经清水浸泡后进行标准负荷下降速度试验,其下降速度应为0.16m/s〜1.5m/s。
    表1 4.4.4 经低温处理后的下降速度
    缓降器经低温处理后进行标准负荷下降速度试验,其下降速度应为0.16m/s〜1.5m/s。
    4.4.5 经高温处理后的下降速度
    缓降器经高温处理后进行标准负荷下降速度试验,其下降速度应为0.16m/s〜1.5m/s。
    关键词: 消防灭火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