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110-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8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160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