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2 活动式挡烟垂壁附加检验项目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产品强制性准入制度有要求时;
f)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3 进行型式检验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件,抽样基数不应小于6件。样品检验程序见图2。
7.2.4 挡烟垂壁的型式检验结果合格判定准则为:
a)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b)不存在A类不合格、存在C类不合格项不大于2项。 图2 挡烟垂壁型式检验试验程序

注:方框中数字为抽样数量,“备1”是至其中1件备用样品。
毎件挡烟垂壁都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永久性秘娜W,铭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制造厂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编号;
d)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