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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粉灭火装置 GA602-2013

    • 发布日期: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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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7.1 一般要求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具有如下功能:
        a)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宜具有火灾预报警功能;
        b)灭火装置至少应具有火灾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功能,且手动启动优先。
    6.27.2 连接、控制导线耐火级别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的连接、控制导线应采用符合GA 306.2—2007规定的耐火级别不低于II级的耐火电缆。
    6.27.3 抗电干扰要求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及配套元件的抗电干扰要求应符合GA 61—2010中6.5的规定。
    7.1 测试仪表要求
        试验用测量仪表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测量仪表:精度不低于±2%(如果采用热电偶进行温度测量,热电偶应为K型,直径不大于1mm)。
        b)秒表:分度值0.1s;
        c)称重仪器:精度I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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