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水系统 > 正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发布日期:2018-09-04
    • 浏览次数:3495
    7.1 产品制造单位应制订并遵守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本部分规定。 7.2 检验分类 7.2.1 产品型式试验应按本部分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验。 7.2.2 产品出厂检验应按本部分规定进行6.1、6.2、6.8、6.11各项试验。 7.2.3 样品数量及试验规程按图2规定进行。 图2 试验规程图 7.3 检验结果的判定 7.3.1 产品全部符合本部分5.1~5.13要求,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3.2 产品不符合本部分5.8、5.10、5.11中一条,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余各条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一条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关键词: 消防灭火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