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瓶体受压部位的壁厚设计应取用该材料热处理后σe的保证值。
5.2.2 设计计算瓶体壁厚应以水压试验压力Pt为准。瓶体的水压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5.2.3 设计计算所选用的屈服应力,不应大于最小抗拉强度的85%。瓶体的最大抗拉强度不应大于1100 MPa。
5.2.4 瓶体最小壁厚计算公式应符合式(1)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式(2)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
5.2.5 底部结构形状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1 凸形底有两种形状:
a) 半球形;
b) 蹀形[ 见图1a)、b)、c)];
5.2.5.2 碟形底的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r≥0.075 Do;
b) H/Do≥0.22或H/Do≥0.40;
c) S1≥1.5 S;
d) S2≥1.5 S。
e) 凸形底与瓶体连接部位,应圆滑过渡,其厚度不应小于筒体最小设计壁厚。
5.2.5.3 凹形底的结构公称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见图2)。
a) S1=(2.0~2.6)S;
b) S2=(1.8~2.2)S;
c) S3=(2.0~2.8)S;
d) r=(0.07~0.09)Do;
e) H=(0.13~0.16)Do。
凹形底的的环壳与瓶体之间应有过渡段,过渡段与环壳连接应圆滑过度。
5.2.6 凸形底和凹形底瓶体的设计均应进行循环加压疲劳试验,循环压力上限值在最大工作压力条件下,承受80000次循环;或在水压试验压力条件下,承受12000次循环,瓶体不破坏为合格,如试验不合格该设计不能采用。
5.2.7 瓶体瓶颈壁厚,自螺纹沟槽处算起,不应小于瓶体设计壁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