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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发布日期: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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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 CNG加气子站可采用压缩机增压或液压设备增压的加气工艺,也可采用储气瓶直接通过加气机给CNG汽车加气的工艺。当采用液压设备增压的加气工艺时,液压油不得影响CNG的质量。 8.2.2 采用液压设备增压工艺的CNG加气子站,其液压设备不应使用甲类或乙类可燃液体,液体的操作温度应低于液体的闪点至少5℃。 8.2.3 CNG加气子站的液压设施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液压设施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间距可不限。 8.2.4 CNG加气子站储气设施、压缩机、加气机、卸气柱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8.2.5 储气瓶(组)的管道接口端不宜朝向办公区、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不可避免时,应符合本规范第8.1.22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8.2 CNG加气子站工艺设施 8.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的要求是为了保证液压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8.2.5 本条的储气瓶(组)包括固定储气瓶(组)和车载储气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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