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电气工程 > 正文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165:2004

    • 发布日期:2018-09-10
    • 浏览次数:1414

    2.0.1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应按通信终期容量一次建成,分次使用,适当预留备用管孔,并应与公共通信管道相连接。
    2.0.2 引入建筑物的通信塑料管道应采取防水、防可燃气体进入建筑物的设施。
    2.0.3 引入建筑物的通信塑料管道应向外倾斜,其坡度不得小于4‰。
    2.0.4 通信局站进局(楼)的通信塑料管道应选择两个方向进入楼内。
     

    条文说明

    2 一般规定

    2.0.1 开发区、住宅区、工矿区的通信虽有它的独立性,但也有全程全网通信的共性,所以通信塑料管道也必须与公共通信管道连接。

    关键词: 电气工程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