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汇总 > 正文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 GA499.1-2010

    • 发布日期:2018-01-09
    • 浏览次数:550
    7.31.1 仪器、设备
        测试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酸度计:精度0.1pH;
        b)烧杯:500mL;
        c)试验房间:净容积为100m3,长、宽均不小于4m,高度为4.0m±0.2m;
        d)秒表:分度值0.1s。
    7.31.2 试验步骤
        将六只装有300mL实验室三级水的500mL烧杯置于试验房间的不同位置,将其中两只烧杯对角平放在试验房间距地面100mm,距相邻墙各500mm处;将另外两只烧杯对角平放在试验房间距房顶100mm,距相邻墙各500mm处,与地面两只烧杯交叉放置;再将剩余的两只烧杯平放在距地面2000mm,距相邻墙500mm、2000mm处。
        取灭火装置一套(气溶胶发生剂用量与灭火试验时发生剂用量一致),置于试验房间地面中心位置。
        装置喷口不能正对烧杯。引燃气溶胶发生剂,同时秒表计时,30min后取出烧杯。用玻璃棒将溶液搅拌均匀,用酸度计测pH值。
        以上试验平行进行两次。
    7.31.3 试验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