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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发布日期: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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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 无铠装的电缆在住宅建筑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8m。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7.3.2 220/380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在住宅建筑内平行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条文说明

    7.3 电缆布线
    7.3.2 条文中净距不应小于150mm取值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7.5条第3款;平行明敷设包括水平和垂直平行明敷设。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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