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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发布日期:2018-09-11
    • 浏览次数:1636

    8.3.1 电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柜)引专用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在电动门就地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
    8.3.2 电动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
    8.3.3 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安装的电动门,应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开启。


    条文说明

    8.3 电动门
    8.3.1 装设不大于30mA动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用于漏电时的人身保护。
    8.3.3 疏散通道上的电动门包括住宅建筑的出入口处、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处等。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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