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6m。
8. 4.2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
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
2 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
3 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4 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5 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8.4. 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4.4 柜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分体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条文说明
8.4 家居配电箱
8.4.1 家居配电箱底距地不低于1.6m是为了检修、维护方便。家居配电箱因为出线回路多又增加了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单排箱体可能满足不了使用要求。如果改成双排,家居配电箱底距地1.8m,位置偏高不好操作。建议单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1.8m,双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1.6m;家居配电箱明装时箱底距地应为1.8m。
8.4.2 家居配电箱按照实际应用规定了最基本的配置,家居配电箱的设计与选型不应低于此配置。空调插座的设置应按工程需求预留;如果住宅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空调的插座回路应改为风机盘管的回路。家居配电箱具体供电回路数量可参照下列要求设计:
1 三居室及以下的住宅宜设置一个照明回路,三居室以上的住宅且光源安装容量超过2kW时,宜设置两个照明回路。
2 起居室等房间,使用面积等于大于30m2时,宜预留柜式空调插座回路。
3 起居室、卧室、书房且使用面积小于30m2时宜预留分体空调插座。使用面积小于20m2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个;使用面积大于20m2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个。
4 如双卫生间均装设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每个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卫生间的照明宜与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同回路。
如果住宅套内厨房、卫生间均无大功率用电设备,厨房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及卫生间的照明可采用一个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回路供电。
8.4.3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8.5.4条强制性条文:“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为保障居民和维修维护人员人身安全和便于管理,制定本强制性条款。
家居配电箱内应配置有过流、过载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除壁挂分体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每套住宅可在电能表箱或家居配电箱处设电源进线短路和过负荷保护,一般情况下一处设过流、过载保护,一处设隔离器,但家居配电箱里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必须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单相电源进户时应选用双极开关电器,三相电源进户时应选用四极开关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