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会展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满足会展建筑的使用功能为目标,并应对各类系统监控信息资源进行共享和优化管理;
2 应以会展建筑的规模、使用性质和物业管理模式等为依据,建立实用、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
11.2.3 智能化集成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的功能;
2 集成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应实现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及联动控制;
4 应支撑工作业务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
5 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条文说明
11.2 系统设计与配置
11.2.3 常用的国际标准通信协议有:Lontalk、BACnet、ModBus、MeterBus、CAN、TCP/IP等。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配置可以按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中关于会展中心的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