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电气工程 > 正文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发布日期:2018-09-11
    • 浏览次数:1264

    17.4.1 大型及特大型会展建筑宜按下列分类设置建筑能耗管理系统:
        1 电量;
        2 水耗量;
        3 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
        4 集中供热耗热量;
        5 集中供冷耗冷量;
        6 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的应用量。
    17.4.2 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计量检定的有效期内;
        2 由计算机监测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监测参数应包括电压、电流、电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3 电流互感器应根据额定电压、准确度等级、额定变比和二次容量等参数选择,对于会展建筑中负荷随展期变化较大的回路,应采用S级电流互感器;
        4 电流互感器应设开路保护装置。
    17.4.3 电能管理系统应预留与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接口的条件。


    条文说明

    17.4 建筑能耗管理
    17.4.3 电能管理系统是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关键词: 电气工程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