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教育建筑应按需要设置功能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9.3.2 教育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安全保护的条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内有变电所时,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系统;
2 当宿舍、教学楼等规模及用电负荷较小的建筑物内无变电所时,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TN-C-S系统或TT系统;
3 当实验工艺设备有要求时,低压配电系统可采用IT系统;
4 校园道路照明及其他户外用电设备,宜采用TT系统。
9.3.3 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地:
1 电力配电设备装置、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
2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
3 电缆的金属外皮及电力电缆的金属保护导管、接线盒、终端盒;
4 常用建筑电气设备的基础金属构架。
9.3.4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功能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条文说明
9.3 接地
9.3.1 功能接地也称系统接地,出于电气安全之外的目的,将一个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保护接地,为了电气安全,将一个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如把配电设备、配电箱、控制屏的金属外壳、Ⅰ类灯具金属外壳等进行可靠接地,是防电击的重要措施。此外,实验室的防静电接地也是保护接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流快捷引入地下,将接闪器、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
9.3.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有TN、TT、IT三种,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