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医用核素设备应按其分类、用途、工作制式,由不同的供电回路供电,并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6.5.2 伽马刀(γ刀)、PFT-CT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两路供电。
6.5.3 PET-CT设备的隔离及保护电器应按设备瞬时负荷的50%和持续负荷的100%中较大值进行参数整定。
6.5.4 钴60治疗室及其他远距离放射性核素治疗室应设置门、机联锁控制装置。
条文说明
6.5 医用核素设备
6.5.1 医用核素设备分为下列两类:
1 放射性核素诊断设备,包括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PET-CT。PET-CT是将PET、CT两个技术融合,实现了PET、CT图像的同机融合。使PET的功能显像与螺旋CT的精细结构显像两种显像技术融于一体,形成优势互补,一次成像既可获得PET图像,又可获得相应部位的CT图像,既可准确地对病灶进行定性,又能准确定位。
2 放射性核素治疗设备,包括钴60治疗机、γ-刀、核素后装近距离治疗机。
医用核素设备的工作制分为断续反复工作制、连续工作制。其中,断续反复工作制设备为PET-CT;连续工作制设备包括钴60治疗机、γ-刀、PET、SPECT。
7.1.1 医疗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应根据线路路径的电磁环境特点、线路性质和重要程度,分别采取有效的防护、屏蔽或隔离措施。
7.1.2 对于需进行射线防护的房间,其供电、通信的电缆沟或电气管线严禁造成射线泄漏;其他电气管线不得进入和穿过射线防护房间。
7.1.3 与2类医疗场所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应穿越2类医疗场所。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2 射线是直线传播的,对人体有伤害作用。为了防止射线泄漏制订本条款。为射线防护房间供电、通信的电缆沟或电气管线,需要严格按设备的工艺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防止射线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