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当低压直流供电线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对前端设备供电时,多芯线与电缆可一起敷设。
4.5.2 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应进行测量;经测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设计要求。
4.5.3 监控(分)中心内接地母线的走向、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母线的表面应完整,无明显损伤和残余焊剂渣,铜带母线光滑无毛刺,绝缘线的绝缘层不得有老化龟裂现象。
2 接地母线应铺放在地槽或电缆走道中央,并固定在架槽的外侧,母线应平整,不得有歪斜、弯曲。母线与机架或机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
3 电缆走道上的铜带母线可采用螺丝固定,电缆走道上的铜绞线母线应绑扎在横档上。
4.5.4 系统的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接地安装应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
5.1.1 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5.1.2 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2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3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4 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
5 图纸、资料的移交。
5.1.3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责任单位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验收是对工程的综合评价,也是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验收分五部分进行: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图纸、资料的移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