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按以下方法编制型号。
示例1:D 6/10-6表示通用型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消防额定工作压力为0.6MPa,消防顶压最大工作流量为10L/s,消防顶压置换水容积6m3。
示例2:DJ 5/20-12表示无稳压型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消防额定工作压力为0.5MPa,消防顶压最大工作流量为20L/s,消防顶压置换水容积12m3。
5.1.1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不应低于0.3MPa。
5.1.2 设备的消防顶压最大工作流量Qd不应小于5L/s;
5.1.3 设备的消防顶压置换水容积Vd不应小于3m3,推荐容积参数系列为:3m3、6m3、9m3、12m3和18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