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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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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1 夏季防热的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绿化环境、组织有效自然通风、外围护结构隔热和设置建筑遮阳等综合措施;
        2 建筑群的总体布局、建筑物的平面空间组织、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通风;
        3 建筑物的东、西向窗户,外墙和屋顶应采取有效的遮阳和隔热措施;
        4 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应进行夏季隔热设计,并应符合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7.4.2 设置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的体形应减少外表面积;
        2 设置空气调节的房间应相对集中布置;
        3 空气调节房间的外部窗户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向阳的窗户宜设遮阳设施,并宜采用节能窗;
        4 设置非中央空气调节设施的建筑物,应统一设计、安装空调机的室外机位置,并使冷凝水有组织排水;
        5 间歇使用的空气调节建筑,其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轻质材料;连续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外围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重质材料;
        6 律筑物外围护结构应符合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7.4 防热
     
    7.4.1 建筑物的夏季防热措施应实施综合防治,这里主要指以下几方面:(1)在建筑物的群体布置中将建筑物的主要用房迎着夏季主导风向布置,以利季风直接通过窗洞口进入室内。(2)绿化建筑物也是行之有效的防热措施,可以在建筑物的东、西向墙种植可攀爬的植物,通过竖向绿化吸热,减少太阳辐射热传入室内。也可以在建筑物的屋顶上种植绿化,设置棚架廊亭,建水池、喷泉等以降温,调节小气候。(3)在建筑物的外窗设置活动式外遮阳,包括铝制、木制、金属制的百叶卷帘(浅色),可以有效地减少太阳辐射热进人室内。(4)建筑隔热主要通过采用轻质保温隔热材料,采用双玻窗、节能墙体,屋顶和地面硬质铺装改为可保持水分的保水性材料铺装等措施提高外墙、外窗、屋顶的隔热性能,满足室内温度的稳定性要求。建筑隔热设计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7.4.2 本条规定设置空气调节的建筑物一般要求,其中城镇住宅数量和质量近20年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空间热环境质量的追求也不断提高。我国南方地区住宅装有空调防热的已达到相当高的数量。夏热冬冷地区居民住宅需要冬天保温、夏天防热,空调的数量也达到较高的水平。我国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居民住宅一直以要求保温为主,但是随着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造成了这些地区夏季持续出现高温的现象,使得这些地区的居民住宅也部分地安装了空调。综上所述,我国城镇居住建筑装置空调设备成了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需求。为此,设计带有家用空调的建筑时,还应考虑如下设计原则:
        1 应根据当地热源、冷源等资源情况,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设备的稳定性等条件,合理、科学地确定空调方式及设备的选型,尤其要从节能、节资的角度合理比选确定。
        2 设有空调的建筑,其建筑的平面和剖面设计应合理处理好设备及其附件和管线所用空间和位置,即要保证系统良好使用,节约设备管线所占空间,又要不影响室内外空间的功能和环境美观。
        3 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等中有关建筑耗热量、耗冷量指标和采暖、空调全年用电量等节能综合指标的限值要求。
        4 未设置集中空调的建筑,应统一设计分体机的室外机搁置板,并使其位置有利于空调器夏季排热、冬季吸热,并应使冷凝水有组织排水,避免冷凝水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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