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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20031-2005

    •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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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1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按正常使用状态安装在试验管网上,进口管网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直径的10倍,出口管网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直径的5倍,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
    6.6.2 以标准混合比数值为中心,用容量瓶至少配备五种混合比的混合液标准样,将其各自搅拌均匀后,采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读取数值。
    6.6.3 调节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开启泡沫液阀,混合液喷出后取样。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上读取数值并与混合液标准样对照求得混合比,结果应符合5.1.1.5的规定。试验分别在最小、中间、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中间流量值、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
    6.6.4 允许采用其他合适的试验方法测定混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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