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1 试验步骤
6.19.1.1 将试样放人试验箱内,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30min±5min。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升温速率使温度升到40℃±2℃,再将相对湿度调节到93%±3%,保持4d,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
6.19.1.2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降温速率使温度降到20℃±2℃,将试样从试验箱内取出,置于正常大气条件下,仍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2h,观察并记录试样外观情况。
6.19.1.3 按6.2、6.3的要求对试样进行性能试验。
6.1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要求。
出厂检验项目为:
a)基本性能试验;
b)监控报警功能试验(独立式探测器);
c)绝缘电阻试验;
d)电气强度试验;
e)恒定湿热(运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