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取样钢瓶
取样钢瓶应满足以下规定:
a)材料为不锈钢;
b)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5MPa。
5.2.2 取样钢瓶的处理方法
取样钢瓶在第一次使用前,需用水和适当的溶剂(如乙醇或丙酮)洗涤。洗净后,在105℃〜110℃电热鼓风干燥箱内烘3h〜4h,趁热将钢瓶抽真空至绝对压力不高于1.3kPa,并在此压力下保持1h〜2h,然后关闭钢瓶阀门以备取样。
在以后的每次取样前,应把钢瓶中残留的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样品放空,仍然在1.3kPa条件下抽真空1h,再灌入少量的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后,继续抽真空1h以保持取样钢瓶的清洁和干燥。
5.2.3 取样方法
用一根干燥的不锈钢细管连接在灌装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钢瓶的出口阀上,不锈钢细管要尽可能短,稍稍开启钢瓶阀门,放出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冲洗阀门及连接管1min,然后将连接管的末端迅速与取样钢瓶阀门紧密连接。把取样钢瓶放在台秤上(必要时,取样钢瓶可浸在冰盐浴中),将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钢瓶的出口阀门打开,打开取样钢瓶阀门,使七氟丙烷 (HFC227ea)灭火剂灌入其中。从台秤指示的重量变化来确定灌入样品的重量。取样结束后,先关闭取样钢瓶阀门,然后再关闭灌装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的钢瓶阀门,拆除连接管。所有的试验均应液相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