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电气工程 > 正文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GA498-2012

    • 发布日期:2018-10-08
    • 浏览次数:782
    6.4.1 试验准备
    6.4.1.1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和贮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最低贮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喷嘴应按使用说明书中允许的最大安装高度及最不利的角度安装;
        e)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最大管径、最多支路、最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最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最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6.4.1.2 喷嘴喷洒速率测定
        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并计算出每个喷嘴对应的喷洒速率。灭火剂质量最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最小喷洒速率喷嘴。
    6.4.2 灭深炸锅火试验
    6.4.2.1 深炸锅的尺寸由生产单位按使用说明书提供,深度不应小于229mm且任意截面形状一致;加热源为电炉、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2.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上沿86 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锅侧壁不少于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最大,使油的升温速率不低于7℃/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2.3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及灭火时间。
    6.4.3灭炒菜锅火试验
    6.4.3.1 试验是按生产单位设计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两个最大和最小尺寸炒菜锅分别进行;加热源为电炉、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低于349℃的食用油。
    6.4.3.2 进行最大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86mm,且距锅底不小于25mm(油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13mm距锅沿侧壁不少于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加热源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3.3 进行最小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应将最大尺寸的炒菜锅放置在最小尺寸炒菜锅的边缘。
    6.4.3.4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及灭火时间。
    关键词: 电气工程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