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1 将2具推车式灭火器按自然数编号,并分别称出质量。
7.1.2.2 按表2的试验程序改变推车式灭火器的贮存温度。
7.1.2.3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5min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1m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定喷射滞后时间。如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推车式灭火器后,在5min内不能进行操作,则应采用适当的绝热方法来保持这推车式灭火器在试验箱(或室)内的温度直至喷射。
表2 温度周期
7.1.2.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并测定灭火剂的充装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