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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 发布日期: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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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4.1 火焰完全被熄灭。在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的10min内没有可见的火焰,即为灭火成功,但10min内出现不持续的火焰可不计。不持续的火焰定义为:火焰高度小于50mm,持续时间小于1min。
    7.2.4.2 灭火试验中因木垛倒坍,则此次试验为无效,应重新进行。
    7.2.4.3 灭火试验应进行3次,其中有2次灭火成功,则可判定该推车式灭火器达到此灭火级别。若连续2次灭火成功,第3次可以免试。 图1 A类火试验模型
     A类火试验模型 
        1——引燃盘;
        2——木条;
        3——支架;
        4——基础(可包括称重设备)。
        B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圆形盘内放入车用汽油构成。盘用钢板制成,壁厚为2.5mm;深度150mm~200mm,误差±5mm(面积为2m2以上的采用200mm深度);盘内底部加清水垫平,其最大厚度不应大于50mm。模型尺寸见表4的规定。
    表4 B类火试验模型
    B类火试验模型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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