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根据房间用途按表5.2.1的规定采用。
表5.2.1 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续表5.2.1
注:1 本表第2~7项为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2 本表第2~5项适用于堆货高度不超过5m的库房,并已包括1000kg叉车运行荷载在内,贮存冰蛋、桶装油脂及冻分割肉等密度大的货物时,其楼面和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3 h为堆冰高度(m)。
5.2.2 单层库房冻结物冷藏间堆货高度达6m时,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采用30kN/m2。单层高货架库房可根据货架平面布置和货架层数按实际情况计算取值。
5.2.3 楼板下有吊重时,可按实际情况另加。
5.2.4 冷库吊运轨道结构计算的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5.2.4的规定采用。
表5.2.4 冷库吊运轨道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注:本表数值包括滑轮和吊具重量。
5.2.5 当吊运轨道直接吊在楼板下,设计现浇或预制梁板时,应按吊点负荷面积将本表数值折算成集中荷载;设计现浇板柱-剪力墙时,可折算成均布荷载。
5.2.6 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冷库及穿堂,其梁、柱和基础活荷载的折减系数宜按表5.2.6的规定采用。
表5.2.6 冷库和穿堂梁、柱及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
5.2.7 制冷机房操作平台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及一般检修工具的重量),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kN/m2。设备按实际荷载确定。
5.2.8 制冷机房设于楼面时,设备荷载应按实际重量考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按8kN/m2。压缩机等振动设备动力系数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