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制冷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除应由制造厂依照相应的行业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外,尚应设置下列安全部件:
1 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排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吸气管处应设止逆阀。
2 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应设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3 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6.4.2 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应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6.4.3 制冷剂泵应设置下列安全保护装置:
1 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
2 泵的排液管上应装设压力表、止逆阀。
3 泵的排液总管上应加设旁通泄压阀。
6.4.4 所有制冷容器、制冷系统加液站集管,以及制冷剂液体、气体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
6.4.5 制冷系统中采用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均应采用制冷剂专用表,压力表的安装高度距观察者站立的平面不应超过3m。选用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位于制冷系统高压侧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1.5级。
2 位于制冷系统低压侧的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2.5级。
3 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的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压力的3倍。
6.4.6 低压循环贮液器、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不应用同一只仪表同时进行控制和保护。
6.4.7 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贮液器、低压贮液器、排液桶、集油器等均应设液位指示器,其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
6.4.8 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
6.4.9 制冷系统中气体、液体及融霜热气分配站的集管、中间冷却器冷却盘管的进出口部位,应设测温用的温度计套管或温度传感器套管。
6.4.10 设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等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设于室外的制冷机组、贮液器,除应设围栏外,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6.4.11 冷库冻结间、冷却间、冷藏间内不宜设置制冷阀门。
6.4.12 冷库冷间使用的空气冷却器宜设置人工指令自动融霜装置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6.4.13 冻结间在不进行冻结加工时,宜通过所设置的自动控温装置,使房间温度控制在-8℃±2℃的范围内。
6.4.14 有人值守的制冷压缩机房宜设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其室内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dB(A)以下。
6.4.15 对使用氨作制冷剂的冷库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将氨液溶于水,排至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消纳贮缸或水池中。
6.4.16 对使用氨作制冷剂的冷库制冷系统,其氨制冷剂总的充注量不应超过40000kg,具有独立氨制冷系统的相邻冷库之间的安全隔离距离应不小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