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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 发布日期: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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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1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2 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6.2.2 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6.2.3 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3,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2 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3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4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6.2.4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
        5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6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6.2.5 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水位和设置场所,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第4.3.9条、第5.2.5条和5.2.6条第2款的规定;
        2 减压水箱的布置和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2.6条第3款~第11款的规定;
        3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宜分为两格;
        4 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出水管,且每条进、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 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6 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

    条文说明
      6.2 分区供水
    6.2.1 本条从产品承压能力、阀门开启、管道承压、施工和系统安全可靠性,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出发规定了消防给水的分区原则,并给出了参数。
    6.2.2 本条是消防给水分区方式的原则性规定,分区时应考虑的因素是系统压力、建筑特征,可靠性和技术经济等。
    6.2.4 本条规定了减压阀减压分区的技术规定。
        减压阀的结构形式导致水中杂质和水质的原因可能会造成故障,如水中杂质堵塞先导式减压阀的针阀和卡瑟活塞式减压阀的阀芯,导致减压阀出现故障,因此减压阀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过滤装置。另外减压阀是一个消能装置,其本身的能耗相当大,为保证火灾时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对减压阀的能耗和出流量做了明确要求。
    6.2.5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减压水箱减压分区的技术规定。
        减压水箱减压分区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期的超高层建筑曾大量采用,其特点是安全、可靠,但占地面积大,对进水阀的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等,本条规定了减压水箱的有关技术要求。7.1.1 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7.1.2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7.1.3 室内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
    7.1.4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及其他构筑物的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并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和干式室外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供水干管上宜设干式报警阀、雨淋阀或电磁阀、电动阀等快速启闭装置,当采用电动阀时开启时间不应超过30s;
        2 当采用雨淋阀、电磁阀和电动阀时,在消火栓箱处应设置直接开启快速启闭装置的手动按钮;
        3 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条文说明
      7.1 系统选择
      7.1.1 湿式消火栓系统管道是充满有压水的系统,高压或临时高压湿式消火栓系统可用来对火场直接灭火,低压系统能够对消防车供水,通过消防车装备对火场进行扑救。湿式消火栓系统同干式系统相比没有充水时间,能够迅速出水,有利于扑灭火灾。在寒冷或严寒地区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如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鹤等。
    7.1.2、7.1.3 第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室内环境温度经常低于4℃的场所会使管内充水出现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管内充水汽化加剧,有破坏管道及附件的危险,另外结冰和汽化都会降低管道的供水能力,导致灭火能力的降低或消失,故以此温度作为选择湿式消火栓系统或干式消火栓系统的环境温度条件。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桥梁以及其他室外构筑物要求设置消火栓时,在室外极端温度低于4℃时,因系统管道可能结冰,故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当直接接市政给水管道时可采用室外干式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因为其内充满有压空气,打开消火栓后先要排气,然后才能出水,因出水滞后而影响灭火,所以本次规范规定了充水时间。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等规范对于干式系统没有充水时间的规定,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2.2.2条第3款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不应大于90s,该参数过小,致使隧道内的干式系统要分成若干子系统,造成管道系统复杂,投资增加。发达国家的标准有10min和3min的充水规定,本次规范综合考虑确定为5min。
        当干式消火栓系统采用干式报警阀时如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采用雨淋阀时为半自动系统,采用雨淋阀和干式报警阀的目的是为了接通或切断向消火栓管道系统的供水,并通过压力开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为使干式系统快速充水转换成湿式系统,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设置自动快速排气阀。有时干式系统也采用电磁阀和电动阀,电磁阀的启动及时,应采用弹簧非浸泡在水中型式,失电开户型,且应有紧急断电启动按钮;电动阀的启动时间长,并与配置电机相关,本条规定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0s,以提高可靠性。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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