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7.1.4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7.4.13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当设置消火栓时,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式消防竖管宜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且仅应配置消火栓栓口;
2 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接口;
3 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
4 竖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条文说明
7.1.4 无
7.4.13 7层~10层的各类住宅可以根据地区气候、水源等情况设置干式消防竖管或湿式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干式消防竖管平时无水,火灾发生后由消防车通过首层外墙接口向室内干式消防竖管供水,消防队员用自携水龙带接驳竖管上的消火栓口投入火灾扑救。为尽快供水灭火,干式消防竖管顶端应设自动排气阀。
干式消防竖管平面及系统示意图
提示:
该系统无需设置消防泵房,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水龙带、水枪,立管只配置消火栓栓口,该种建筑的消防水量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