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性能目标 细水雾系统的消防性能目标至少包括以下三点之一:
1) 控火
2) 抑火
3) 灭火
8.3.1.1 控火 控火可以用以下三种方式来衡量:
1) 降低了(建筑)结构的受热,其主要目的是维持建筑结构的完整性(例如,防止轰然)。
2) 减少对人员的威胁,其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3) 降低与火有关的特性,如热释放速率,火势增长速率或向附近物体的蔓延。
8.3.1.2 抑火 抑火是通过喷射足够的细水雾迅速降低热释放速率,并防止其复燃。
8.3.1.3 灭火 灭火是完全地抑制火势,直至完全没有燃烧着的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