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施工图提交
任何设备在安装或改造之前,其施工图必须提交给权力部门,以获得正式认证。
11.1.2 经审定后图纸的变动
经审定后图纸的变动必须得到权力部门的许可。
11.1.3 施工图
施工图须在统一尺寸纸张上按比例的绘制。
11.1.4 组件的识别
专用符号需注明用以清楚地识别细水雾系统中的组件;
11.1.5 要求信息
图纸应提供适合于系统设计的以下信息:
1) 业主或居住者姓名;
2) 位置,包括街区地址;
3) 罗盘点和符号图例;
4) 受保护隔离墙和分隔的位置和结构;
5) 防火墙的位置;
6) 封闭区的剖面图,标有整高的示意,包括楼层/ 屋顶的上下建筑位置和结构,抬高的地板层,以及吊顶;
7) 对受保护区的描述,指明是否为经常性占用;
8) 对封闭区周围场地的描述;
9) 对所用的贮水罐和储气罐的描述,包括瓶组在标准的温度和压力下的制造商、容积、储存压力、额定容量的表述;
10) 对所用喷头的描述,包括制造商、尺寸、喷孔的外形、尺寸和零件编号;
11) 对所用管件的描述,包括材料的规格、级别和压力等级;
12) 对所用电线或电缆的描述,包括分类、规格、屏蔽、端口数量、导线材料、颜色编号表;
13) 不同系统导线的绝缘要求应清晰标明。导线端子的制法应予以详细说明;
14) 对探测装置原理的描述;
15) 系统设备表或系统材料表,应标明设备名称、制造商、样式或零件编号、数量、描述和批准文件、应用清单;
16) 被保护区的平面图,显示封闭区,配水系统,包括贮水器或水泵;配气系统,包括储气罐;管道系统;喷头;管道支架的型式和刚度;探测,报警;控制系统的所有设备;终端设备的布置;受控或互控设备的布置,例如节流阀和闸阀;指示灯的布置;
17) 细水雾配水系统的轴侧图,显示各段的管径和管长;与水力计算相关的接点数;接头,包括减压器和过滤器;阀座方向;喷头,包括尺寸、孔口构造、流量;
18) (如可能的话)建筑物的抗震节点,指出细水雾配水管、供水管穿过节点的位置。抗震节点预期的运动;管路布置详图,抗震运动的弹性接头;
19) 如果权力部门对抗震能力有要求,还需计算抗震能力;
20) 如果相关部门需要对报警面板的设计图,还需按比例绘制此图;
21) 每一单个的刚性管道的支撑情况,指出对管道和建筑结构的稳固联接;
22) 容器固定的情况,指出容器和建筑结构的稳固联接方法;
23) 对系统运行进行完整的逐条描述,包括中止运行和维修开关,延迟时间,紧急停止按钮;
24) 原理图和接线图,显示控制面板的所有电路连接,探测器,系统设备,受控设备,继电器和图形化报警面板;
25) 系统控制面板的原理图和接线图;
26) 通过细水雾系统的计算,确定封闭区域的体积;
27) 通过计算确定备用电源的容量,确定指示灯、报警器和探测器的数量和位置;
11.1.6 符号
设计图所用符号须服从NFPA170 ,火灾安全符号标准或ISO1219-1 ,液压系统和组件—图解符号和电路图第一部分:图形符号和ISO1219-2 ,液压系统和组件—图解符号和电路图第二部分:电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