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水系统 > 正文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发布日期:2018-10-15
    • 浏览次数:3610
    8.1 标志 8.1.1 水枪上应牢固标有型号、商标或厂名。
    8.1.2 水枪应有射流形态改变的易辨认的永久性指示标记。 8.1.3 第III类直流喷雾水枪应有流量刻度值(以L/s为单位)的永久性标记,第IV类直流喷雾水枪应有流量(以L/s为单位)使用范围的永久性标记。 8.2 使用说明书      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包括基本参数、执行产品标准号、维护保养、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8.3 包装 8.3.1 产品包装随带的文件应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 8.3.2 包装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再用纸箱或木箱包装,标明注意事项。
    关键词: 给水排水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