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地面人群荷载标准值可取4KN/m2讨计算;其准永久值系数φq可取φq=0.3。
3.3.2 地面堆积荷载标准值可取10KN/m2计算;其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φq=0.5。
3.3.3 地面车辆荷载对地下管道的影响作用,其标准值可按附录C确定;其准永久值系数应取φq=0.5。
3.3.4 压力管道内的静水压力标准值应取设计内水压力计算,其标准值应根据管道材质及运行工作内水压力按表3.3.4的规定采用,相应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φq=0.7,但不得小于工作内水压力。
3.3.5 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计算作用在管道上的静水压力(包括浮托力),相应的设计水位应根据勘察部门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数据采用。其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φq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表水的静水压力水位宜按设计频率1%采用。相应准永久值系数,当按最高洪水位计算时,可取常年洪水位与最高洪水位的比值。
2 地下水的静水压力水位,应综合考虑近期内变化的统计数据及对设计基准期内发展趋势的变化综合分析,确定其可能出现的最高及最低水位。
应根据对结构的作用效应,选用最高或最低水位。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当采用最高水位时,可取平均水位与最高水位的比值;当采用最低水位时,应取1.0计算。
3 地表水或地下水的重度标准值,可取10KN/m3计算。
3.3.6 压力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真空压力Fv,其标准值可取0.05Ma计算;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φq=0。
3.3.7 对埋地管道采用焊接、粘接或熔接连接时,其闭合温度作用的标准值可按±25℃温差采用;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φq=1.0计算。
3.3.8 对架空管道,当采用焊接、粘接或熔接连接时,其闭合温度作用的标准值可拄具体工况条件确定,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φq=0.5计算。
3.3.9 露天架空管道上的风荷载和雪荷载,其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
3.3 可变作用标准值、准永久值系数
本节关于可变作用标准值的确定,基本上保持了原规范的规定,仅对下列各项作了修改和补充:
1 对地表水作用规定了应与水域的水位协调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可按设计频率1%的相应水位,确定地表水对管道结构的作用。同时对其准永久值系数的确定作了简化,即当按最高洪水位计算时,可取常年洪水位与最高洪水位的比值,实际上认为1%频率最高洪水位出现的历时很短,计算结构长期作用效应时可不考虑。
2 对地下水作用的确定,条文着重于要考虑其可能变化的情况,不能仅按进行勘探时的地下水位确定地下水作用,因为地下水位不仅在一年内随降水影响变动,
还要受附近水域补给的影响,例如附近河湖水位变化、鱼塘等养殖水场、农田等灌溉等,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核定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合理、可靠地确定其对结构的作用。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的确定,同样采取了简化的方法,只是考虑到最高水位的历时要比之地表水长,为此给予了适当的提高。
3 关于压力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真空压力,考虑其历时甚短,因此在计算长期作用效应时,条文规定可以不予计入。
4 对于采用焊接、粘接或熔接连接的埋地或架空管道,其闭合温差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了历时的因素。埋地管道的最大闭合温差历时相对长些,从安全计规定了可取1.0;架空管道主要与日照影响有关,为此可取0.5 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