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1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线路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系统上的备用电缆应长期充电,防止受潮;电缆停用再次启用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 电缆终端头如有漏油,应擦净并加固密封,如有漏气,应予清除,并用同型号绝缘剂填充,并同时监视另一侧高处电缆头的绝缘干枯情况;
3 遇有危胁电缆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消除。
7.16.2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线路定期清扫维护周期、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护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2 检查、清扫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头瓷套管应无尘土、污物、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2) 油浸纸绝缘电缆的电缆头不应渗、漏油;
3) 充有绝缘胶的室外电缆头应打开盖堵检查,绝缘胶不应塌陷,内部不应结露积水;
4) 引线接头不应发热、锈蚀;
5) 电缆头接地线连接处应接触良好、牢固。
7.16.3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线路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