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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200-2006

    •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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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 支撑固定件应固定牢固,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 ,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查方法:现场手册检查;查验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10.3.2 防火板安装必须牢固稳定,封闭良好。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 ,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3 防火板表面应平整、无裂痕、缺损和泛出物.有装饰要求的防火极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明显划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4 防火板接缝应严密、顺直。接缝边缘应整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10.3.5 防火板安装时表面不应有孔洞和凸出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6 防火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立面垂直度,用2m 垂直检测尺检查,其误差不大于4mm 。
        表面平整度,用2m 靠尺和塞尺检查,其误差不大于2mm 。
        阴阳角正方,用直角检测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2mm。
        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1mm。 
        接缝宽厚,用钢直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2mm 。
    10.3.7 分层包裹时,防火板应分层固定,相互压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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