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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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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1 跌水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跌水水头为1.0m~2.0m时,宜设跌水井。
        2 跌水水头大于2.0m时,应设跌水井。
    4.5.2 管道转弯处不宜设跌水井。
    4.5.3 跌水井的跌水水头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管径不大于2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6m。
        2 进水管径为300mm~6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4m,跌水方式可采用竖管式或竖槽式跌水井。
        3 进水管径大于6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及跌水方式应按水力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4.5 跌水井

    4.5.1~4.5.3 这几条规定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做出的。当跌水井跌水水头高度大于6m时,跌水方式可采用竖井技术。竖井技术在欧洲较为流行,是简单、安全、有效的跌水方式,在某乙烯工程采用跌水井的实例中,进水管径最大达到了1800mm,跌水水头高度最大达到了20m。

    关键词: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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