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水系统 > 正文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发布日期:2018-10-30
    • 浏览次数:3530

    3.0.1 管道类别应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管道图例宜符合表3.0.1的要求。

    表3.0.1  管道

    续表3.0.1


    续表3.0.1

    注:1  分区管道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
           2  原有管线可用比同类型的新设管线细一级的线型表示,并加斜线,拆除管线则加叉线。
    3.0.2  管道附件的图例宜符合表3.0.2的要求。

    表3.0.2  管道附件

    续表3.0.2


    续表  3.0.2

    3.0.3  管道连接的图例宜符合表3.0.3的要求。

    表3.0.3  管道连接

     续表3.0.3

    3.0.4  管道连接的图例宜符合表3.0.4的要求。

    表3.0.4  管  件

    续表  3.0.4

    3.0.5  管道连接的图例宜符合表3.0.5的要求。

    表3.0.5  阀  门

    续表  3.0.5

    续表 3.0.5


    续表 3.0.5

    3.0.6  给水配件的图例宜符合表3.0.6的要求。

    表3.0.6  给水配件


    续表 3.0.6

    3.0.7  消防设施的图例宜符合表3.0.7的要求。

    表3.0.7  消防措施


    续表 3.0.7


    续表 3.0.7


    续表 3.0.7

    注:1 分区管道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
           2 建筑灭火器的设计图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的规定确定。
    3.0.8 卫生设备及水池的图例宜符合表3.0.8的要求。

    表3.0.8   卫生设备及水池

    续表 3.0.8

    注:卫生设备图例也可以建筑专业资料图为准。
    3.0.9  小型给水排水构筑物的图例宜符合表3.0.9的要求。

    表3.0.9  小型给水排水建筑物


    续表 3.0.9

    3.0.10  给水排水设备的图例宜符合表3.0.10的要求。

    3.0.10  给水排水设备


    续表 3.0.10

    续表 3.0.10

    3.0.11  给水排水专业所用仪表的图例宜符合表3.0.11的要求。

    表3.0.11  仪  表

    续表 3.0.11

    3.0.12 本标准未列出的管道、设备、配件等图例,设计人员可自行编制并作说明,但不得与本标准相关图例重复或混淆。

     

    条文说明

    3 图 例
    3.0.1~3.0.11 对原标准的图例作了部分修改和补充。其中,分区管道图例可采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如J1、J2、RJ1、RJ2、XH1、XH2、ZP1、ZP2……。

     

     

    关键词: 给水排水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