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30分。
4.2.2 单元平面布局 (1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
2 住宅进深和面宽。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 (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2.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 (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
2 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
4.2.4 单元公共空间 (1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人口进厅或门厅的设置;
2 楼梯间的设置;
3 垃圾收集设施。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
条文说明
4.2 单元平面
4.2.2 住宅单元平面的设计应根据居住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活动规律,来布局和确定住宅功能空间的总体关系。使工作、睡眠、交流、餐食、盥洗等饮食起居的各种活动在一定的面积和空间内得到最充分、适用和经济的安排。
1 空间布局合理,动静分区,电梯、楼梯和排水管井不邻近居住空间布置,垃圾间位置避免串味和污染环境。
2 平面布置比较紧凑,能够充分利用空间,有利于减少公摊面积。
3 楼层单元平面应规整,无过分凹凸现象,体形系数不宜过大,平面布置应兼顾节能和卫生通风要求。
4 平面进深和户均面宽应适当,兼顾节地和舒适的要求。
5 对单元平面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80%以上的各主要套型,主要套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4 .2 .3 遵循住宅建筑模数的协调原则,可保证住宅建设过程中,在功能、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优化,促进住宅建设从粗放型生产转化为集约型的社会化协作生产。强调住宅的可改造性,是考虑在住宅全寿命周期内,能通过适当改造,适应不断变化的居住要求。
1 住宅设计应符合住宅建筑模数的规定。厨房、卫生间部品类型多,条件复杂,应当充分注意模数尺寸的配合,特别是隔墙的位置尺寸定位,应能满足厨具及配件定型尺寸的要求。
2 采用大开间结构体系是可灵活分隔、易改造的前提条件,保证分隔方式的多样化;对非承重墙可采用易分隔的轻质材料,以便于拆装。
3 对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进行评定时,应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平面图。
4 .2 .4 单元公共空间是指从单元入口到住宅户门的公共空间。
1 多层住宅底层设进厅和高层住宅底层设门厅,可为居民提供交往、停留的空间,也为设置信报箱、管理间等设施提供空间。
2 候梯厅的进深要方便物品搬运,且使候梯不觉拥挤,因此候梯厅的进深不应小于轿厢的深度。
3 楼梯踏步的宽窄和高低决定了楼梯的坡度,它直接影响到人上下楼梯的安全和舒适程度,楼梯平台宽度对方便物品搬运尤为重要。
4 垃圾道在住宅中已被取消,对于多层住宅袋装垃圾应在室外设固定的存放地点,此内容在环境性能指标里有要求。对于高层住宅,袋装垃圾在每层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垃圾收集空间或垃圾间的设置应满足卫生要求,应避免浊气、虫蝇的滋生,避免对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
5 对单元公共空间进行评定时,应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平面图和首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