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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2-2011

    • 发布日期:2018-01-12
    • 浏览次数: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Part 2:Function requirements for communication server software
    GB 26875.2-201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9日           
    实施日期:2012年5月1日              
        本部分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6875《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第4部分:基本数据项;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本部分为GB 2687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万盛(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沈阳霉宝控制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达通信公司、江西省盛安城市安全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网迅青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美华、齐宝金、李海涛、郭立治、杨颖、聂威、唐皓、王宇行、贾根莲、严志明、邹超群、梁伟峰、陈兴煜、邓评韬、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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