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 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应” ;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 或“ 可” ;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二、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时, 写法为“ 应按……执行” 或“ 应符合……的规定( 要求) ” ;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 写法为“ 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