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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24-1990

    • 发布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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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底涂层(或主涂层)宜采用重力式喷枪喷涂,其压力约为0.4MPa。局部修补和小面积施工,可用手工涂抹。面层装饰涂料可刷涂、喷涂或滚涂。
    3.3.2 双组份装的涂料,应按说明书规定在现场调配;单组份装的涂料也应充分搅拌。喷涂后,不应发生流淌和下坠。
    3.3.3 底涂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当钢基材表面除锈和防锈处理符合要求,尘土等杂物清除干净后方可施工。
        二、底层一般喷2~3遍,每遍喷涂厚度不应超过2.5mm,必须在前一遍干燥后,再喷涂后一遍。
        三、喷涂时应确保涂层完全闭合,轮廓清晰。
        四、操作者要携带测厚针检测涂层厚度,并确保喷涂达到设计规定的厚度。
        五、当设计要求涂层表面要平整光滑时,应对最后一遍涂层作抹平处理,确保外表面均匀平整。
    3.3.4 面涂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当底层厚度符合设计规定,并基本干燥后,方可施工面层。
        二、面层一般涂饰1~2次,并应全部覆盖底层。涂料用量为0.5~1kg/m2
        三、面层应颜色均匀,接槎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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