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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24-1990

    • 发布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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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1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宜采用压送式喷涂机喷涂,空气压力为0.4~0.6MPa,喷枪口直径宜为6~10mm。
    3.4.2 配料时应严格按配合比加料或加稀释剂,并使稠度适宜,边配边用。
    3.4.3 喷涂施工应分遍完成,每遍喷涂厚度宜为5~10mm,必须在前一遍基本干燥或固化后,再喷涂后一遍。喷涂保护方式、喷涂遍数与涂层厚度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
    3.4.4 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应采用测厚针检测涂层厚度,直到符合设计规定的厚度,方可停止喷涂。
    3.4.5 喷涂后的涂层,应剔除乳突,确保均匀平整。
    3.4.6 当防火涂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喷:
        一、涂层干燥固化不好,粘结不牢或粉化、空鼓、脱落时。
        二、钢结构的接头、转角处的涂层有明显凹陷时。
        三、涂层表面有浮浆或裂缝宽度大于1.0mm时。
        四、涂层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85%时,或涂层厚度虽大于设计规定厚度的85%,但未达到规定厚度的涂层之连面积的长度超过1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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